火车站行李托运,属于晤液呶鹣随车托运。行李与托运人在同一列车上,旅客到站后就可以取回。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七条 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明确行李斤舻浑趸、包裹运输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行李票、包裹票。
第六十八条 旅客在乘车区间内凭有效客票每张可托运一次行李,残疾人车不限次数。
第七十二条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核收保价费。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保价的行李、包裹发生运输变更时,保价费不补不退。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取消托运时,保价费全部退还。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九十二条 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后,可按如下规定办理一次行李、包裹变更手续(鲜活包裹不办理变更),核收变更手续费:
在发站装车前取消托运时,退还全部运费;
装运后要求运回发站或变更到站的(行李只办理运回发站或中止旅行站),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实际运送区间里程通算的运费差额。
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要求仍将行李运至到站时,按包裹收费,应补收发站至到站的包裹与行李运费的差额。第九十三条 办理变更运输后产生的杂费按实际产生的核收.如已收运费低于已产生的杂费时,则不补收杂费也不退还运费。但因误售误购客票产生的行李变更时,不收变更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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