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所说,在无国家、雷尿苄钏刑政的管束之时,人人皆各持自己的是非标准,以至于造成相互争斗,天下大乱。就此而言,天下之所以乱的原因是由于是非标准不同而造成的,因此,逻辑呼鳏魇杰上,若要去除这种混乱,使人摆脱“自然状态”的怨恶、亏害,就必须首先统一人们的是非标准
为此,墨子一反血缘宗法的关系,主张通过选贤任能的方式,设立天子、三公、诸侯、政长,并且一国之中,在下者必须服从在上者,上之所是必是之,上之所非必非之,如是,则原来在“自然状态”中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的状况便一转而成为千口一词,众人一义的齐同景象,而原来因是非标准不一所造成的相互争斗和亏害既除,则天下自然可得而治。
但凡读过《墨子》一书的人便不难发现,墨子论致乱的原因在不同脉络中有各种不同的说法,除了上述所说之外,最典型的出于《兼爱》篇。墨子和荀子一样,内心怀揣经邦济世、安顿社会秩序的目的和理想。
既要安顿社会秩序,即要首先明确社会秩序何以陷入混乱的原因,“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训“乃”)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兼爱上》)。所谓欲平治天下之乱,当先察乱之根源,此墨子与荀子所同者。
但与墨子不同的是,荀子认为,天下混乱的原因在于“欲多而物寡”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而在墨子看来,天下大乱之原因除了无政长以统一是非标准外,还在于人们“不相爱”,墨子云:
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而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所谓乱也。
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天下之为盗贼者亦然。盗爱其室,不爱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盗爱其身不爱人,故窃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亦然……天下之乱物,具此而已矣,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爱。(《墨子·兼爱上》)
此处,墨子认为,天下之乱起于人与人的不相爱,君臣、父子、兄弟、诸侯、大夫乃至盗贼等,皆只知自爱而不知爱人,亏人以自利,而致天下之乱。就此而言,墨子又把天下之乱的根源归于人的“不相爱”。依墨子,若天下人人相爱,则乱自去,而治自来。
由上可见,墨子的“兼爱”主张是着眼于去乱达治的现实目的而提出的,即此而言,即便兼爱可以提供实际效果,但也只是作为去乱达治的手段而已,而手段不能即可说就具有价值正当性,因为手段本身可善可恶。
如是,兼爱本身的价值正当性问题还需有交待,故墨子又云:“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先贼,必得罚。”(《天志上》)此即是说,兼爱的价值奠基在于天志(或曰“天意”)。
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子弟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之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亡有,君臣夫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兼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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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他认为,要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十大主张中最适合的方案。如“国家昏乱”,就选用“尚贤”“尚同”;国家贫弱,就选用“节用”“节葬”;等等。
“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他对统治者发动战争带来的祸害以及平常礼俗上的奢侈逸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
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来充当;而人民与天子国君,则都要服从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