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作代词,可代人、事物粑颇岔鲷、处所,译为“他(它)”、“他们(它们)”;作为结构助词,译为“的”;作动词,译为“去”“往”,这些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但它还有一些其他用法:
方法/步骤
1、它作人称蜣贺鱿柢代词,一般指代第三人称,但偶尔也指代第一人称。例如“君将衰而生之乎?”(柳宗元《捕蛇者说》)。其中“之”就指代第一人称“我”,指蒋氏自己。
2、有时用在某些动词后面,它的代词作用虚化,往往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强调,可不译。如“战于长勺,公将鼓之”(《曹刿论战》).这种用法要与作宾语相区别。
3、用在主谓之间,可使原来的单句变成复句中的分句。如“虽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之”可不译。
4、用在动词和它的宾语之间,帮助表示宾语前置,可不译。如“宋何罪之有?”(《公输》)。“之”用在动词“有”和它的宾语“罪”之间,帮助前置。
5、用在表示时间的形容词后,往往表示时间的持续状态。如“陈涉······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久之”有“久久”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