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完备的史馆出现在铹豌熵儆唐朝。
唐代,因正式设立了史馆,史官制度乃趋于规范化。史馆以宰相为监修,称监修国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领,称兼修国史;专职修旮甭萦鲥史者,称史馆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参加撰史,称直史馆。著名政治家房玄龄、魏徵、朱敬则,著名史学家刘知几、吴兢,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韩愈,著名诗人杜牧等,都先后参与史馆工作,并担任各种修史职务。
自史馆设立而以宰相监修史事,由是著作局始罢史职,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唐初,于门下省置起居郎,后又在中书省置起居舍人,分为左右,对立于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时也曾称为左右史。其所撰起居注送交史馆,以备修史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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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以后各朝代史馆设置变化
唐太宗以史馆为衬衫兼领职务之一,置史馆修撰、直馆等官,掌修国史,后为定帽。有专人编修前代和唐代国史,如《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皆编修于史馆。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损益,其名称虽因代而异,而职掌略同。其中以宋、清两朝较为繁复。宋有国史院、实录院、起居院和日历所,各有史职。
宋以史馆与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其官员并称馆职,为文臣清要之选。南宋初罢史馆,置国史院与实录院,二者分合不定,中期后并置。辽、金均置国史院。元置翰林兼国史院,翰林学士兼修国史。明以修史之职并归翰林院。清置国史馆撰述国史,另于每帝死亡,新君继位后置实录馆编修前帝政令,事毕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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