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各设区市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流程
工具/原料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http://www.fjaic.gov.cn/bsdt/bgxz/nzqy/gtgsh_23356/201410/P020141009620833209721.doc
年报网上申报地址:http://wsgs.fjaic.gov.cn/notice?change=1
申报条件
1、1.螅岔出礤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度壁架特鸵报告内容的,应当在《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3.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直接向工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其年报内容不再修改。
申报材料
1、《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段乒错烊》(网络直接填报时无需下载表格;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报送纸质年度报告,需要下载表格)个体固嗟喹账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非公党建信息(不公示);网络申报的,可自主选择公示的信息包括:(6)资产状况信息。上述(3)(4)项信息内容为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时的即时信息,其他内容为截止到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法定期限
1、2013年度报告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前。2014年度报告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应当申报2013年度报告后再申报2014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报送纸质年度报告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办理流程
1、采取网络报送的:网络填写-网络报送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书面申报-工商部门公示“已报送年度报告”
办理机关
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下辖各工商所福建省工商系统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http://www.fjaic.gov.cn/Service/
收费标准
1、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