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简单的和特定的民事纠纷,法院在开庭前一般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外调解,什么叫庭外调解,庭外调解一般怎么进行?
一、庭外调解的概念。
1、庭外调解。又叫诉讼之外的调解,是指由第三方机构(不是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的过程。
二、庭外调解的责任人。
1、行政机关。遇到一些适合一些庭外调解的案件,可以由人民政府、相关职能行政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比如劳资纠纷可找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调解。
2、仲裁机构。常见的仲裁机构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也有商事仲裁机构,比如常见的经济纠纷可找商事仲裁委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就可以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调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在在很多基层政府部门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都设在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农村村民委员会,假如邻里出现了矛盾纠纷,家庭出现了纠纷,就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庭外调解的方式。
1、自行和解。有了相应的纠纷后,当事人一方在起诉后,在法院还未正式开庭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进酚祯馄嫱行协商,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后,起诉一方到法院撤销诉讼。这就是自行和解的过程。这种是自行和解是建立在双菱诎逭幂方均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和解协议。
2、三方调解。有了相应的饥钕绩劂民事纠纷后,当事人双方单独无法进行沟通,也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组织或机构居中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一般三方调解能够芤晟踔肿成功的机会比较大,当然也可能会因为双方争议过大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继续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