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已近一个月,老板不说要我,也不说不要我,就是合同迟迟不签,怎么办
方法/步骤
1、先得保留好自己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可以是考勤卡,工资单(如果有的话),工作服,实在没有,每天在单位留一张照片也行。万一到时候闹得不愉快,我们也要保护好自己。
2、记住一个时间:一个月。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当然,如果你想在这个单位工作,那就不要做擢爻充种的那么绝,和老板谈谈,我愿意吃哑巴亏,你就留下我吧,我也不追究了。瞽攥涛徭但是,如果想撕破脸皮,那么可以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条,得不到工作我还拿不到钱呐。不过,下一步就是继续找工作咯。
4、那上面截止的是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呢?当然缬方焱蜱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杏揉动减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说的比较书面化。用白话说那就是:你可以拿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加上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当然,这时你也有两种选择。要么拿合同干活,为了工作,我就不要这11个月的双倍工资了。要么拿钱走人,这时,你可以拿到多少呢:11个月双倍工资+一个月赔偿金+每满一年拿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半年以半年计,超过半年算一年)。还是不少的哈
6、总之就是,如果老板只是忘了和你签合同,那补上就是了。但是如果老板是想你替他打工不给钱,那我们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只给工资是不够的,很重要的一点是要缴金,为了退休之后有保障,我们还是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按上海的最低缴费标准,一个月也要一千多,可不能被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