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粑颇岔鲷、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方法/步骤
1、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是其法定权利,《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等法律对此都作了规定。
2、涉及从业人员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从业人员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员的责任。
3、对工会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当然,工会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事故处理的意见,是指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为了落实工会参与事故到场处理的规定,条例有关条款明确规定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单位包括工会,而且工会属于“常务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