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的情况可分为迷撞笸痉两种情况。
情形一:异地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
A──────→B────→C
A→B环节属脾前侍獒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货物移送时,总机构视同销售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异地分支机构开具发票。
B→C环节属于销售行为。异地分支机构向客户收款或开具发票,分支机构应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后即销售实现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可根据从总机构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情形二:异地分支机构对购货方不开发票、不收款。
说明:
实现利润、应交所得税、实际入库填列2006年度数据;
收入、资产、工资总额按财预【2008】10号规定填列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余额;
有关税收和会计指标数据为全辖口径,包括本级和下辖所有分支机构的合计数;
级次填2级、3级、4级、5级、5级以下。
扩展资料:
可以采用汇总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具体是:
每个季度预缴,是根据相关要素计算出所得税的分配比例预缴。
年终的时候在总公司汇算清缴,对于已经预缴的所得税,清算后,应该不存在重复缴纳所得税,若在分公司预缴了,总公司这里根据已预缴的票据金额作扣减,不存在重复纳税。
一般如果公司有分公司或代办处的话,就有总分机构和分支机构,没有分公司和代办处的,直接选非总分机构就行。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