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责任的归隹逝踉奸责原则主要有责任法定原则、责任相称原则、因果联系原则。
归责原则的概念,在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中都具有重要地位。
归责原嬴猹缥犴则对侵权行为法之适用,在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中则常常被当作一个预设的前提,似乎重要得不言而喻,无需画蛇添足多作限定。
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在对侵权行为法进行研究、对民事侵权案件进行分析和审理时,归责原则的讨论自觉不自觉地被提高到了就侵权行为法整体而言的层次。
扩展资料:
归责原则的特点:
各项归责原则之间须相互作用和补充,而不是自相矛盾,相互抵消;其次,归责原则体系须体现法律的全部功能;
归责原则体系须具有周延性适用范围,能够指导各种案件的处理;
归责原则的体系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两在归责原则的地位必然有着轻重之分,过错责任原则在中国的归责原则体系中必然有着轻重之分,过错责任原则在中国的归责原则体系中必然处于核心地位,至于公平责任原则不过是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
以致于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案件的处理首先考虑的是行为人是否有过错,能否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当调查举证发现行为人不存在着过错问题或无法证明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时,才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中,是否适用特殊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而当出现行为人没有过错,其行为又不属过错推定适用范围的情况时,才考虑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予以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