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12月22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4月龀音孵茧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方法/步骤
1、(一)临床试验的主题;
2、(二)临床试验的目的,背景和内容;
3、(三)疗效评价标准;
4、(四)临床试验的风险与效益分析;
5、(五)临床试验人员媸额芝阮姓名,职务,职称和部门;(F)的整体设计,包括成功或失败的可能性分析;BR/(G)的持续时间的临床试验,以确定原因;
6、(六)总体设计,包括成功或失败的可能性分析;
7、(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持续时间及其确定理由;
8、(八)每病种临床试验例数及其确定理由;
9、(九)选择对象范围、对象数量及选择的理由,必要时对照组的设置;
10、(十)治疗性产品应当有明确的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11、(十一)医疗器械临床性能的评价方法和统计处理方法;
12、(十二)副作用预测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13、(十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受试者《知情同意书》;
14、(十四)各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