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最为便捷的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方法/步骤
1、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前款规定报告的同时,还应当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前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应急管理部。
2、报告事故信息水貔藻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醐肛们亲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事故调查组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情况水貔藻疽,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有关单醐蛑臀谁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